昨日上午,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回到家中。打开房门,屋内地面上散落着塑料袋、纸板、泡沫等,一片零乱。
陈先生告诉记者,这套房子于2013年1月交房,同年7月,他和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,工期为2013年7月29日到2013年10月29日。可如今,距完工时间已经过去快4个月了,装修仍然没有完成。
陈先生说,自己暂时不急着搬家,所以对于工期延长一事并没有太在意,可前几天,他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,要他再交一万元钱。“装修款总共是11.5万元,我把该付的款都已经交了,现在只剩一万多的尾款。”陈先生说着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复印的收据。收据内容显示,除了定金,陈先生在去年分三次支付了合计10.3万元。为此,陈先生认为,剩下的这一万多元应该是装修完成以后再支付,所以没有答应。
由于双方没有谈拢,装修工作也已经停了几天了。
何装修工程尚未完工,装修公司就要求收钱?昨下午,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装修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。
该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要求陈先生交的并不是尾款,而是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多出来的一部分费用。“在具体施工过程中,一些地方的花费超出了预算”,工作人员表示,由于陈先生拒绝支付,他们不敢再继续装修施工,而至于一万多元的尾款,的确是要等到装修工作全部结束、陈先生验收以后才支付。
工作人员解释,施工前,设计师根据陈先生的要求进行了多次图纸改动,施工开始时间是在接近9月份,加上春节期间工人放假等因素,这才导致了延期。“我们也很希望能够和顾客坐下来好好谈谈,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满,都可以当面谈”,该工作人员表示,下一步他们将和陈先生进一步协商。
装修新房本是件令人开心的事,现在不仅工期比合同延长了近四个月,还要多再支付1万元。